2025-11-12
来源: drugd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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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滴度医贸网专家回答】
一类医疗器械无需办理许可经营证,但若涉及生产或特定销售行为,需办理备案凭证。具体办理流程如下:
一、经营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要求
无需许可或备案的情况
若企业仅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(不涉及生产),只需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明确包含“一类医疗器械销售”即可,无需额外办理许可或备案。
需办理备案的情况
产品备案:若企业销售自产的一类医疗器械,需在产品上市前向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(药监局)提交备案材料,取得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》。
生产备案:若企业自行生产一类医疗器械,需向市级药监局提交生产备案材料,取得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》。
二、备案所需材料
(一)产品备案材料
基础文件
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表》(线上填报后打印,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)。
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产品技术文件
产品技术要求(明确性能指标、检验方法等,需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)。
产品检验报告(自检或委托检验,覆盖技术要求中的所有指标)。
临床评价资料(若产品符合免临床评价条件,可免于提交;否则需提供临床试验报告或同类产品临床使用文献)。
标签与说明书
产品说明书及最小销售单元标签设计样稿(需符合《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》,明确使用方法、注意事项、禁忌症等内容,不得出现“治疗”“治愈”等误导性词汇)。
产品及包装照片(部分地区要求提供实物照片)。
风险与合规文件
产品风险分析资料(评估潜在风险,如设计缺陷、使用错误等,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)。
安全风险分析报告(详细分析产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,如电气安全、生物相容性等,并提出预防措施)。
符合性声明(声明产品符合分类要求、现行标准,并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)。
(二)生产备案材料
企业资质文件
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》。
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(若企业生产自有产品)。
生产条件文件
生产场地证明(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,需明确生产地址及面积)。
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清单(注明型号、规格、数量)。
工艺流程图(无源医疗器械需明确关键工艺和特殊工艺;有源医疗器械需描述生产工艺过程)。
人员与质量文件
生产、质量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复印件。
生产管理、质量检验人员学历一览表(需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)。
质量管理体系文件(包括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等,需覆盖生产全过程,如采购、生产、检验、储存等环节)。
三、办理流程
确认产品分类
根据《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》确认产品属于Ⅰ类。若分类存疑,需向药监局申请分类界定。
准备备案材料
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全部材料,确保资料齐全、真实、合规。
提交备案申请
提交方式:通过地方政务服务平台(如部分省份支持的线上办理)或线下窗口提交材料。
审查时间:药监局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。
获取备案凭证
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后,药监局发放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》(无有效期限制,但需在备案信息变化时及时变更)。
生产备案材料符合条件的,药监局当场发放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》。
四、关键注意事项
分类准确性
严格对照《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》,避免将Ⅱ类或Ⅲ类产品误归为Ⅰ类(如部分敷料、手术器械可能属于Ⅱ类)。
产品技术要求
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。若产品无国标/行标,需自行制定并验证。
标签与说明书合规性
标签和说明书不得出现“治疗”“治愈”等误导性词汇,需明确标注“第一类医疗器械”及备案号。
备案后变更
产品名称、技术要求、生产地址等关键信息变更需提交变更备案。
其他信息变更可自行更新。
跨省销售
产品备案全国有效,无需重复备案;但生产备案需在生产所在地市级药监局办理。
五、后续监管要求
年度自查报告:生产企业需每年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自查报告(部分省市简化要求)。
信息公示:备案信息需在药监局官网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监督检查:药监局不定期抽查生产条件、标签说明书合规性等,确保符合备案要求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