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专家速答】欧盟体外诊断IVDR法规,对于产品说明书有哪些要求?

2026-04-20 来源: drugdu 46

【滴度医贸网专家回答】

 

根据欧盟《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》(IVDR 2017/746),产品说明书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,以确保安全性、有效性和用户正确使用:

一、基础信息要求

制造商与授权代表信息

必须包含制造商的完整名称、地址,以及欧盟授权代表(如制造商在欧盟境外)的名称和地址。

示例:若制造商位于中国,需明确标注欧盟境内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。

产品标识与分类

需标明产品名称、型号、唯一标识符(如UDI代码),以及IVD产品分类(A/B/C/D类)。

示例:说明书首页需清晰显示“产品名称:XX型血糖检测仪,分类:B类”。

CE标志与合规声明

必须包含CE标志,并注明符合IVDR法规要求。

示例:在封面或显著位置标注“CE 2017/746”,并附上符合性声明编号。

二、内容详细性要求

预期用途与目标人群

需详细描述产品的医疗背景、适用症状、检测目标(如病原体、基因突变等),以及适用人群(如孕妇、糖尿病患者)。

示例:明确说明“本产品用于定量检测全血中葡萄糖浓度,适用于2型糖尿病患者自我监测”。

性能特征与临床证据

必须提供灵敏度、特异性、准确性等关键性能参数,并附临床验证数据或文献支持。

示例:列出“灵敏度:99.5%(95% CI: 98.2%-100%),基于200例临床样本验证”。

操作步骤与样本处理

需分步骤说明使用方法,包括样本采集、处理、检测流程及结果解读。

示例:详细描述“从指尖采血后,将血样滴入测试卡加样孔,等待10秒读取结果”。

风险信息与预防措施

必须列出潜在风险(如假阳性/阴性结果)、禁忌症(如严重感染患者禁用),以及应急处理措施。

示例:警告“若结果与临床症状不符,请立即联系医生,勿自行调整治疗方案”。

三、用户友好性要求

多语言支持

说明书需使用欧盟成员国语言或销售地区语言,确保用户理解。

示例:若产品在德国销售,需提供德语版本说明书。

易读性与格式规范

使用简洁语言,避免专业术语,必要时附图示或表格辅助说明。

示例:用流程图展示操作步骤,或用表格对比不同检测结果的解读。

符号与缩写解释

对使用的符号(如警告标志、CE标志)和缩写(如UDI、IVD)进行解释。

示例:在页脚注明“UDI:唯一器械标识符,用于产品追溯”。

四、合规与更新要求

定期更新

说明书需根据产品改进或法规变化定期更新,确保信息时效性。

示例:若临床验证数据更新,需同步修订说明书中的性能参数。

电子标签与可访问性

允许以电子形式提供说明书,但需确保用户可轻松访问、打印或保存。

示例:在产品包装内附二维码,扫描后可直接下载电子版说明书。

五、特殊场景要求

自测产品(Self-testing IVDs)

需额外提供测试限制说明、非预期结果处理建议,以及使用者培训要求。

示例:明确“本产品仅供非专业人员使用,使用前请观看培训视频”。

院内使用器械(In-house IVDs)

若为医疗机构内部开发使用的器械,需证明市场上无等同产品,并符合特定豁免条件。

示例:在说明书中注明“本器械仅限XX医院内部使用,不得商业流通”。

总结

IVDR法规对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覆盖了信息完整性、用户友好性、合规性三大维度,核心目的在于保障患者安全、提升产品可追溯性,并降低使用风险。制造商需严格遵循附录I第20条及EN ISO 18113系列标准,确保说明书内容准确、清晰且符合最新法规要求。

责编: edito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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